中国科协科普部关于组织实施科普阵地数智化服务试点建设项目申报评审的通知
通知公告 · 2024-11-18 17:05
各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科普部(科普工作委员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科普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科普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国家科普能力建设,锚定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战略目标,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中国科协科普发展规划(2021-2025年)》,完善科普阵地体系,服务全民科学素质提升,中国科协科普部将组织实施科普阵地数智化服务试点建设项目,通过申报评审方式遴选确定承担单位。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
科普阵地数智化服务试点建设项目(项目编号:2024qmkxsz-08)。
二、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申报主体
符合政府购买服务相关规定的高等院校、研究机构、企事业单位和科技类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
(二)申报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接受非法人单位、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和个人申报。申报单位为企业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申报单位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同时注明单位性质为几类事业单位。
2.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信用良好,无违法记录,且在相应领域具有影响力。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具有项目实施能力和基础,配备专门团队,能提供实施项目所必备的保障条件。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不接受申报:
(1)两年内受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
(2)两年内被中国科协通报并限期整改的;
(3)两年内未按要求完成中国科协有关项目的。
三、项目采购需求
以雄安新区科普阵地建设为试点,推动雄安新区科普阵地数智化建设,以科普阵地数智化带动科普工作社会化,调动雄安新区、驻地央企、高校等各有关方面积极参与科普示范高地建设。项目重点围绕“科普阵地数智化支撑”及“阵地工作业务支撑”两大工作任务,为推动科普示范高地建设落实奠定坚实基础。
1.科普阵地数智化建设
数字化智能化形式呈现雄安科普阵地科普场景、前沿科技成果,服务雄安科普阵地不少于10家,包括但不限于文本、图片等形式,确保内容的丰富性和多样性。建立科普阵地数字化展示平台,构建科普知识图谱数据库,面向公众推介展示。举办科普阵地数字化智能化建设专题座谈不少于2次。
2.科普数据分析与评估
通过收集和分析用户的行为数据,了解公众对雄安科普内容的偏好和需求,为优化科普内容和活动提供依据。建立科普阵地效果评估体系,引入机器学习算法,对科普数据进行深度挖掘,发现潜在的关联和模式;实现对科普内容的分析,对科普阵地活动和内容进行定期评估。平台建设完成后,数据库包含不少于1万条科普知识数据,每月提供数据报告1份,每季度提供分析报告1份。
经费额度:80万元
完成时间:2025年6月30日
四、项目要求
(一)项目实施
1.项目应由项目单位本级执行,严禁转包,发现此类情况将取消项目承办资格并追缴项目拨款。
2.项目单位可结合自身情况配套资金,申请中央财政资金与配套资金须分别编报,并详列测算依据。已有财政支持人员经费的单位,不可列支固定人员工资类预算。同一项目不得以不同名称申请中国科协其他经费支持。
3.对获得的项目资金须专款专用,对照预算使用资金,不得擅自变更资金用途,不得擅自挤占、截留和挪用,保证资金支出和财务管理工作的规范性。财政补助单位须对项目经费单独核算。
(二)项目变更
项目事项确需变更的,项目单位应当以书面形式,专门就调整向科普部上报,具体、完整地说明调整的原因、工作内容、预算金额和内容等,并加盖公章,经科普部书面批准后方可实施调整。未履行规范调整程序的变更视为无效。
(三)项目监督与验收
项目单位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项目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中期检查、总结验收和绩效评价工作,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及时报送中期报告、项目总结和经费决算与管理等资料。对项目验收不合格、不及时整改的单位,科普部将采取警告、通报、追缴经费等惩罚措施。
(四)项目绩效信息收集
项目单位应加强对项目效果的实时评估,在项目实施的关键节点,对各类主要的受众人群开展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和统计分析,准确、实时、完整地量化、具体化服务效果。
五、申报办法
(一)申报单位可根据自身条件进行申报。同等条件下,以往承担过科普部项目、验收结果优良的单位优先。如有协作单位,需在申报书中写明,并明确任务分工、经费使用等方面的责、权、利。
(二)项目申报评审工作委托北京赛迪科技工程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申报材料为中国科协科普项目申报书(以下简称《项目申报书》)(见附件)及相关资质材料,《项目申报书》模板请登陆中国科协网站(www.cast.org.cn)“通知通告”下载填写,申报材料应客观真实,要素齐全,目标合理,结构清晰,形式规范,不得弄虚作假。不能在申报书内表述清楚的部分,可添加附页。必须在法定代表人签署审核意见、加盖单位公章等手续齐全后,将装订后加盖封面公章、骑缝章及单位名称落款处公章的纸质文档(一式五份)报送至北京赛迪科技工程有限公司,并将申报书Word版、盖章扫描件PDF版同步报送xhxinhao@sina.cn(主题应注明申报单位+负责人+项目名称)。
(三)申报期限为2024年11月22日9:00,逾期不予受理。中国科协科普部将组织开展项目评审,结果将通过中国科协网站公布。
(四)项目承担单位与中国科协科普部签订合同,经费由中国科协科普部拨付给承担单位。本通知未尽事宜解释权在中国科协科普部。
材料报送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辛 昊
联系电话:010-87675210
邮 箱:xhxinhao@sina.cn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玉渊潭南路三号院万方程科技楼,北京赛迪科技工程有限公司,邮编100038
中国科协科普部
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