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入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实施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通知
通知公告 · 2016-07-21 00:00
纲要办发〔2016〕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纲要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纲要办,全民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各成员单位:
为落实全国科技创新大会、两院院士大会、中国科协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贯彻《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年)》的总体要求,部署“十三五”时期全民科学素质行动的实施工作,2016年6月22日召开全民科学素质行动实施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刘延东同志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明确了新时期全民科学素质行动的新使命新要求,对深化全民科学素质行动实施工作体制机制改革、全面完成“十三五”目标任务提出具体和明确要求。为推动全民科学素质行动实施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时有效落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加大对新时期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重大意义和时代要求的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科技创新大会、两院院士大会、中国科协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重要讲话,明确提出科技创新、科学普及是实现创新发展的两翼,要把科学普及放在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位置,强调没有全民科学素质的普遍提高,就难以建立起宏大的高素质创新大军,难以实现科技成果快速转化,把全民科学素质工作提到前所未有的战略高度。
刘延东副总理在全民科学素质行动实施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中明确指出,要从“三个定位”上把握全民科学素质行动的重大意义和时代要求,即要在科技事业发展的总体布局中定位科普工作,要在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实现创新发展的战略大局中定位科普工作,要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历史进程中定位科普工作。各地各部门要组织深入学习领会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实质,大力宣扬全民科学素质是建设世界科技强国的社会之基,大力宣扬全民科学素质是落实新发展理念、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动力之源,大力宣扬全民科学素质是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谐社会的群众基础,大力宣扬全民科学素质是顺应人民群众新期盼、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内在需求,为新时期全民科学素质行动实施进一步营造“政府推动、社会参与”的社会氛围和良好环境。
二、将“十三五”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目标任务落实到各地各部门规划和计划中。各地要组织制定和完善本地区全民科学素质纲要实施规划或工作方案,要依据全民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办公室下发的《关于2020年公民具备科学素质比例目标的建议函》(纲要办函〔2015〕9号)提出的公民科学素质发展目标预测值,结合实际确定本地区到2020年公民具备科学素质具体目标值,并向全民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办公室报备。同时,一方面推动把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目标任务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另一方面将本地区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目标任务向下分解,推动层层落实。全民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办公室将各地“十三五”公民具备科学素质目标值在适当范围予以发布认定,并纳入督查和工作评估范畴。
各部门要把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相关目标任务纳入本部门工作规划计划中,并做好任务细化分解,推动在本部门的层层落实。
三、将提升全民科学素质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同考核、同奖惩。各地要制定完善符合本地区实际的提升全民科学素质工作考核标准和办法,并推动将提升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列入各级党委政府工作考核目标范围,与经济社会发展其他指标同考核、同奖惩。各部门要制定完善符合本领域实际的提升全民科学素质工作考核标准和办法,与其他工作同考核、同奖惩。全民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办公室将把各地各有关部门考核的落实情况纳入督查和工作评估范畴。
四、将公民科学素质建设所需经费纳入各地各部门的财政预算。各地要进一步明确政府在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中的责任和目标任务,科学测算所需经费预算投入,依据国家预算管理规定和现行资金渠道,按照省、市、县各本级人均不少于1元钱的最低要求,将科普等公民科学素质建设所需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并逐年增长。各部门要按照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责任分工,依据国家预算管理规定和现行资金渠道,将公民科学素质建设所需经费列入本部门预算,并逐年增长。各地各部门要积极支持众筹众包、项目共建、社会捐赠、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全民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办公室将把经费投入情况纳入督查和工作评估范畴。
五、开展科技创新成果的科普成效考核评价。全民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办公室将组织制定全国科技创新成果的科普成效考核评价标准和办法,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对国家重大项目科技创新成果的科普成效考核评价,并面向社会公布,对科普成效突出的科技创新成果项目团队进行激励。各地各部门要参照全国科技创新成果的科普成效考核评价标准和办法,开展相应的科技创新成果的科普成效考核评价工作。
六、开展对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等创新主体科普服务效果的评价。全民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办公室将组织制定全国创新主体科普服务效果的评价标准和办法,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等创新主体实施评价,并面向社会公布,对科普成效突出的机构进行激励。各地各部门要参照全国创新主体科普服务效果的评价标准和办法,开展相应的评价工作。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全民科学素质行动实施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落实,并及时反馈落实的进展情况。全民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办公室将结合今年的纲要实施工作年度总结,重点对落实会议精神的情况进行逐项检查。
全民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办公室
(中国科协办公厅代章)
2016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