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印发全民科学素质纲要实施方案

工作动态 · 2016-07-29 00:00

近日,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6—2020年)》(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明确广东省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的目标:到2020年,科技教育、传播与普及长足发展,建成适应创新型广东建设需求的公民科学素质组织实施、基础设施、条件保障等体系,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公共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公民具备科学素质的比例达到10.5%以上。

《方案》提出,“十三五”时期,广东省将重点实施青少年科学素质行动、农民科学素质行动、城镇劳动者科学素质行动、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行动、科技教育与培训基础工程、社区科普益民工程、科普信息化工程、科普基础设施工程、科普产业助力工程以及科普人才建设工程等十项工作。《方案》对每项重点工作的任务内容进行了详细阐述,制定了完成任务的具体措施,明确了任务的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2020年,将组织开展督查,对“十三五”期间全民科学素质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

《方案》明确,省政府领导全省《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目标纳入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各有关部门按照分工将有关任务纳入部门工作规划和计划,省科协要充分发挥省全民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办公室的综合协调作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推进全省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各地政府领导当地《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要把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作为推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把实施《科学素质纲要》的重点任务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纳入目标管理考核,支持本级全民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办公室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建立《科学素质纲要》检查评估机制,加强对《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的督促检查,适时对部门、地方的实施工作进行检查评估,推动工作任务的落实。

《方案》要求,建立完善广东省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共建机制,建立科研与科普密切结合机制,建立监测评估和激励机制,建立完善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社会动员机制。省和地方政府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相关专项规划以及有关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的政策法律法规中,体现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目标和要求。研究和制定促进全省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激励措施,提高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政策保障水平。各级政府根据财力情况和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发展的实际需要,逐步提高教育、科普经费的投入水平,并将科普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安排一定的经费用于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各有关部门根据承担的《科学素质纲要》实施任务,按照省预算管理的规定和现行资金渠道,统筹考虑和落实所需经费。完善捐赠公益性科普事业财政、税收政策,广泛吸纳社会资本投入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加强经费管理和绩效考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编辑:黄晓东)

广东省科协供稿

责任编辑:尹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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