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协科普部关于开展2023年全国学会科普工作考核的通知

通知公告 · 2023-11-16 17:25

科协普函综字〔2023〕60号

各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科普部(科普专委会):

为全面落实《中国科协关于新时代加强学会科普工作的意见》(科协发普字〔2021〕61号),总结2023年全国学会科普工作,谋划2024年全国学会科普工作,交流分享经验和思路,提升学会科普工作能力和水平,根据《中国科协2023年工作要点》,现组织开展2023年全国学会科普工作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2023年学会科普工作总结和2024年工作计划

1.将科普工作纳入学会或本行业、本系统整体工作考核,出台科普规划或指导意见(文件名称、文号)等情况。

2.开展本领域科普品牌活动情况(如活动名称,时间地点,活动次数,参与人数等);开发本领域科普资源情况,包含但不限于科普图书、期刊、视频、展览等创作产出情况。

3.开展应急科普、科学辟谣工作等情况,针对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科学发声情况。

4.参与全国科普日、全国科技活动周等活动情况。

5.入驻“科普中国”平台,开设科普号以及科普号使用情况,如上传资源数、关注数等。

6.设立专职科普部门、科普队伍建设情况;开展科技志愿服务情况,包含但不限于注册志愿者人数(在中国科技志愿服务平台注册)、服务活动场次、时长等基本情况和成效。

7.科普专项经费情况,包含科普经费投入情况,争取社会资金、公益机构等支持学会科普情况;设立科普相关奖项情况。

8.建设科普教育基地情况,主要包括学会科普教育基地总数及本年度命名数量。

9.参与中国科协定点帮扶工作情况,包括在吕梁市临县、岚县带动产业发展和脱贫人口增收情况、投入和引进帮扶资金数、培训人才数、购买农产品数量、助力“五大振兴”成效、开展科普活动和工作创新举措等。

10.参与中国科协援疆援藏工作情况,包括资金投入、项目实施、科普活动、培训交流及其他工作。

11.2024年学会科普工作思路、重点项目以及定点帮扶和援疆援藏等工作计划。

二、有关要求

1.请各全国学会系统梳理、认真总结科普工作以及定点帮扶、援疆援藏工作,突出特色亮点活动和品牌工作实效,总结凝练可复制可推广的好经验、好做法,不超过4000字。

2.第9、10项为本年度考核的附加项,作为同等条件下优先给予优秀资格的重要考量依据。第9、10项所写内容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新闻稿、有关票据图片、培训签到表等)。

3.报送材料所含数据要翔实可靠,确保准确无误。如填报虚假数据,一经查实,取消本年度学会科普工作优秀资格。

4.各全国学会可同时制作并报送2023年学会科普工作概览和品牌科普活动典型案例(不超过800字,提供典型案例图表或图片不超过8幅,需配备简要文字说明。图片要求格式为JPG,分辨率不小于300dpi,大小不低于1M),中国科协科普部将编制《2023年全国学会科普工作概览》,并在相关平台进行宣介,加强工作交流。

5.请于2023年11月30日前将上述材料加盖学会公章,并将扫描PDF版和Word版文件及有关附件发送至电子邮箱,邮件名命名为“学会代码+学会名称+联系人(电话)”。

联 系 人:毛立强 李伟元

联系方式:010-68571887

电子邮箱:kpbzhc@cast.org.cn

附件:2023年全国学会科普工作情况表.doc

中国科协科普部

2023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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