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协组织人事部关于直属单位服务满意度调查实施项目申报的通知

通知公告 · 2023-11-20 16:06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中国科协直属单位绩效管理工作,按照《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印发采购有关制度的通知》(科协办发厅字〔2022〕13号)及其附件有关规定,择优选择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承担直属单位服务满意度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申报单位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社会组织(不含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以及公益二类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不接受非法人单位、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个人、联合体申报),需具有完成项目必备的人才条件和物质条件,经营范围应包括人才资源管理咨询、企业管理咨询等。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良好的经营状况,财务管理规范。

2.申报单位在行业内口碑信誉良好,具备人力资源服务相关许可、行业荣誉证书。

3.申报单位具有为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提供绩效管理服务经历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4.申报单位应明确承诺严格按照国家和中国科协财政项目管理规定实施项目。

5.申报单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经营活动中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行业处分。

三、征集数量和经费安排

征集1家供应商,经费不超过15万元。

四、服务内容

承担中国科协有关直属单位综合绩效考核指标“服务满意度”调查分析服务。一是优化服务满意度模型。研究有关直属单位上一年度服务满意度评价结果、本年度服务工作变化以及对本年度服务满意度评价的期望和诉求,通过广泛调研访谈,完善测评模型和调查问卷。二是形成服务满意度测评结果。在相关范围内组织完成问卷发放与回收,通过对问卷进行有效性判断、数据统计、多维度分析等,得出准确可靠的服务满意度测评结果。三是为提升服务满意度提供建议。促进有关单位更好地发挥保障职能,提高服务能力,提升服务效果。

五、申报要求

(一)申报时间

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1月23日下午17时前(以纸质材料寄出,电子版材料发送邮箱时间为准)。

(二)申报材料

1.申报单位应按照要求完整填写《中国科协组织人事部项目申报书》(附件),《项目申报书》应由项目负责人认真审核后签字确认,经项目申请单位审查确认后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2.《项目申报书》纸质版应一式3份(其中1份为原件即可),密封后邮寄至指定地址(附后)。

3.《项目申报书》电子版应同时发送至邮箱(详细附后)。

六、评审程序

中国科协组织人事部按照规定程序组织专家评审组评审。

七、联系方式

(一)业务咨询

联系人:周老师

咨询电话:(010)68524016

(二)材料接收

联系人:颛妍

联系电话:010-86203831、18610649946

邮箱:251366349@qq.com

邮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四环南路35号中都科技大厦1009室

附件:1.中国科协组织人事部项目申报书

2.综合评分标准

中国科协组织人事部

2023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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